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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特殊问题处理:如何确定逾期贷款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问题

录入时间:2001-04-29

  【中华财税网北京04/29/2001信息】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转发<国务 院关于调整金融保险业税收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财税字[1997] 45号)规定,金融机构的逾期贷款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为纳税人取得利息收入权 利的当天。对超过催收贷款核算年限的逾期贷款核算年限的逾期贷款,可按实际收到 的利息收入征收营业税。催收贷款的核算年限按财务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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