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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特殊问题处理:如何确定铁路运营业务的营业税纳税人问题

录入时间:2001-04-29

  【中华财税网北京04/29/2001信息】 铁路营运业务的纳税人与其他交通运输业 务不同,并非所有从事运输业务并计算盈亏的单位都是纳税人。根据《营业税暂行条 例实施细则》第十二条规定,中央铁路运营业务的纳税人为铁道部,合资铁路运营业 务的纳税人为合资铁路公司,地方铁路运营业务的纳税人为地方铁路管理机构,基建 临管线运营业务的纳税人为基建临管线管理机构。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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