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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于自己企业的取暖费免增值税吗

录入时间:2005-02-04

  【中华财税信息网北京02/04/2005信息】 问:对居民收取的供暖费免增值税吗? 用于自己企业的还免吗?   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供热企业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 [2004]28号)规定:对“三北”地区的供热企业,在2003年至2005 年供暖期间,向居民收取的采暖收入和由单位代居民个人缴纳的采暖收入暂免征收增 值税。用于自己企业的照章征收增值税。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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