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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厂家有非应税收入怎样缴税

录入时间:2005-01-21

  【中华财税信息网北京01/21/2005信息】 问:生产厂家有非应税收入该怎样缴 税?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六条规定:纳税人兼营非应 税劳务的,应分别核算货物或应税劳务和非应税劳务的销售额。不分别核算或者不能 准确核算的,其非应税劳务应与货物或应税劳务一并征收增值税。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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