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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你核算应交增值税

录入时间:2005-01-14

    【中华财税信息网北京01/14/2005信息】 A公司为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率为 17%,2002年12月31日该企业“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科目借方余额 10万元,“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科目贷方余额30.2万元,2003年1月 份发生业务如下:   (1)开出支票购入原材料一批,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货款400万元,增值 税额68万元。材料已验收入库。    (2)销售产品一批,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货款800万元,增值税额136 万元,货款尚未收到。    (3)向农民购入农产品一批,用现金支票支付价款18万元,农产品已验收入 库。允许按10%的税率抵扣。    (4)通过门市部向个人出售产品价款93.6万元,收到现金。    (5)用原材料和产成品各一批对外单位进行长期股权投资。该批原材料成本 80万元,组成计税价格为88万元,该批产成品成本100万元,组成计税价格 120万元。   (6)期末盘点发现某原材料盘亏,实际成本为18万元,相应的增值税额为 3.06万元,此项盘亏属非正常损失。    (7)以银行存款交清上月欠交的增值税30.2万元,交本月应交增值税 100万元。    (8)转出本月未交或多交的增值税。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编制相关的会计分录。     A公司应作如下会计分录:   (1)借:原材料         4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68     贷:银行存款             468    (2)借:应收账款        936      贷:主营业务收入           8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36   (3)借:原材料         16.2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8     贷:银行存款             18    (4)借:现金          93.6      贷:主营业务收入           8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3.6   (5)借:长期股权投资      215.36      贷:原材料              80        库存商品            1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5.36   (6)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21.06      贷:原材料              18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3.06      借:营业外支出-非常损失  21.06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        21.06    (7)借: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 30.2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 100      贷:银行存款           130.2    (8)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8.22      贷: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      8.22    A公司应交未交增值税=136+13.6+35.36-68-1.8+ 3.06-10-100=8.22(万元)(bu20050114)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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