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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货退出或折让而收回的增值税可扣减吗

录入时间:2002-07-08

【中华财税网北京07/08/2002信息】 一般纳税人因进货退出或折让而收回的增 值税,可以从发生进货退回或折让当期的进项税额中扣减吗? 这在理论上是对的,但是在具体的操作中,购货方必须取得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开 具的进或退出货索取折让证明单送交销售方,作为其开具红字发票的合法依据。购买 方收到红字专用发票后,应将其注明的增值税额从当期进项税中扣减。因此,有可能 货款已收回,但红字专用发票并未收到,造成不能及时处理。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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