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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医疗售药是否要缴纳增值税?

录入时间:2002-04-28

【中华财税网北京04/28/2002信息】 某医疗服务个体户在县镇和农村从事医疗 服务,兼从事农村卫生防疫工作,除了看病,按处方配药,偶尔也出售少量药物,这 种兼营行为要不要纳税,则要看具体情况;个体医疗服务无疑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但 对兼营搭着的售药行为,如果纳税人的营业执照就是医疗服务,那么在给病人看病的 同时,根据病情为病人配药,这属于混合销售行为,此项混合销售行为不应缴纳增值 税,而且医疗服务目前属于营业税免税范围,也不缴纳营业税;但是,如果该人的营 业执照上表明经营范围除了医疗服务,还包括售药,那么对于单独的售药收入应缴纳 增值税。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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