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增值税纳税辅导 > 正文

送货上门运输收入缴增值税吗

录入时间:2001-01-10

【中华财税网北京01/10/2001信息】 问:我们公司主要生产地板砖等房屋装修 用品,最近销售一批产品,井由我公司送货给买主,事后我们把这笔运输收入作营业 税处理,而税务机关则说我们多缴了营业税,偷逃了增值税。请问这笔运输收入该缴 增值税吗? 答:根据《增值税实施细则》第五条规定: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货物又涉及 非应税劳务,为混合销售行为。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及 个体经营者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货物,应当征收增值税。第六条规定:纳税人 兼营非应税劳务的应分别核算货物或应税劳务和非应税劳务的销售额,不分别核算或 者不能准确核算的,其非应税劳务应与货物或应税劳务一并征收增值税。第十三条规 定:混合销售行为和兼营的非应税劳务依照细则第五条、第六条规定应当征收增值税 的,其销售额分别为货物与非应税劳务的销售额合计。因此,你公司这笔运输收入应 当补缴增值税。(a2001010900614)

会员登录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 修改密码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010-83687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