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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收电费为何要缴增值税

录入时间:2000-12-20

  【中华财税网北京12/20/2000信息】 问:我单位是从事物业管理的公司,主要 经营对某居民住宅小区的物业管理,向住宅小区居民收取管理费用,并代有关供应部 门向居民收取水、电费等,因经费紧张,收取电费时提高了价格,国税局检查人员对 我单位进行了检查,作出补缴增值税的处理决定,请问为什么? 答:依据鲁税一[1994]51号文、鲁国税流一[1997]18号《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 原非增值税企业加价收取的水、电、气费征收增值税问题的批复》及《中华人民共和 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第二款之规定,你公司代电业部门收取电费并实 行加价属于货物代销行为,应按销售额核算,申报缴纳增值税。(ai20000406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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