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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大豆粕是否可免征增值税

录入时间:2000-12-01

  【中华财税网北京12/01/2000信息】 问:我是一家刚成立的饲料生产厂家的会 计,我厂主要生产大豆粕等饲料。按照税法规定,用于动物饲养的产品或其加工品可 以免征增值税。请问,我厂生产的大豆粕可否享受免税?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饲料”注释及加强饲料征免增值税管理问题 的通知》的规定,对大豆粕、菜籽粕、棉籽粕、向日葵和花生粕,自2000年6月1日起, 按照单一饲料免征增值税。你厂属新办企业,符合此项规定,所以你厂生产的大豆 粕可享受免征增值税。(a2000112900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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