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大豆粕是否可免征增值税
录入时间:2000-12-01
【中华财税网北京12/01/2000信息】 问:我是一家刚成立的饲料生产厂家的会
计,我厂主要生产大豆粕等饲料。按照税法规定,用于动物饲养的产品或其加工品可
以免征增值税。请问,我厂生产的大豆粕可否享受免税?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饲料”注释及加强饲料征免增值税管理问题
的通知》的规定,对大豆粕、菜籽粕、棉籽粕、向日葵和花生粕,自2000年6月1日起,
按照单一饲料免征增值税。你厂属新办企业,符合此项规定,所以你厂生产的大豆
粕可享受免征增值税。(a20001129006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