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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电网维护费免缴增值税吗

录入时间:2000-02-24

  【中华财税网北京02/24/2000信息】 问:我站去年1月~6月向农村收取电 费时一并向用户收取了农村电网维护费,并按时申报缴纳了增值税,后经国税稽 查人员检查后指出,我站收取的农村电网维护费不应缴纳增值税,为什么?   答:收取农村电网维护费,属免缴增值税的范围,此系国家的一种特殊规定。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农村电网维护费增值税问题的通知》 (财税字[1998]47号)文件规定:“自1998年1月1日起,农村电管站收取电费时一 并向用户收取的农村电网维护费(包括低压线度损耗和维护费以及电工经费)免证 增值税。对1998年1月1日前未征入库的增值税,不再征收入库。”   根据上述文件规定,电管站向农村收取的电网维护费,应属免缴增值税的范 围。                       (a20000223006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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