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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户经营饲料、化肥免缴增埴税

录入时间:1999-08-23

  【中华财税网北京08/23/99信息】 问:我是从事零售化肥和饲料的个体户。 我不知道该不该缴纳增值税。请指教。   答:根据税法规定,你应向当地主管地方税务机关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并 申请免征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k9908052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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