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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农村电管站向用户收取农村电网维护费,是否征收增值税?

录入时间:1999-06-14

  【中华财税网北京06/14/99信息】 问:某农村电管站1998年2月在收 取电价时一并向用户收取农村电网维护费,问是否征收增值税?   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农村电网维护费增值税问题的通 知》(财税字[1998]47)文件规定,“根据国务院的指示精神,经研究 决定,从1998年1月1日起,对农村电管站在收取电价时一并向用户收取的 农村电网维护费(包括低压线路损耗和维护费以及电工经费)给予免征增值税的 照顾。”                     (a990611003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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