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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损与出售哪个更划算 

录入时间:2005-04-18

     【中华财税信息网北京04/18/2005信息】 某木材加工企业仓库进水,部分购进 的木材被水浸泡而不再适合加工使用。经仓库保管人员盘存,这批受损材料价值50 余万元。企业结合市场行情,准备以20万元的价格作价处理。对此,存在着两种不 同的意见,有的认为报损合算,可以减少应纳税所得额,少缴所得税;有的认为通过 正常销售处理这批材料更合算,进项税能够抵扣。到底哪种方法使企业损失最小、获 利最大?   我们作如下对比计算:采取报损方式时,营业外支出38.5万元(50-20 +8.5),少纳所得税38.5×33%=12.705万元,进项转出增值税 8.5万元,城建税、教育费附加8.5×(5%+3%)=0.68万元,合计可 节税:12.705-8.5-0.68=3.525万元。   采取正常销售处理方式时,节约所得税(50-20)×33%=9.9万元, 可抵扣进项税8.5万元,城建税、教育费附加8.5×(5%+3%)=0.68 万元,可节税:9.9+8.5+0.68=19.08万元。   通过分析,就该企业来说,选择将材料作正常销售处理比作报损方式处理更划算, 可少缴税15.555万元。可见,同一项业务采取不同的处理方法,对企业产生经 营的影响是不一样的。企业在作出某项决策前,要正确分析,合理筹划,实现利润最 大化。 (a20050418)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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