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税收筹划案例 > 正文

先上牌再美容

录入时间:2004-05-21

【中华财税网北京05/21/2004信息】 4月初,某建筑公司从当地汽车贸易公司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买了3辆轿车。这种轿车每辆价格为27.3万元(含增值 税税额)。这家建筑公司按照汽车贸易公司开具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金额支付 价款81.9万元,其中车款70万元,增值税11.9万元。该汽车贸易公司在进 行汽车销售时还提供“一条龙”服务,即代办新车登记、上牌、保险等业务,并根据 客户的要求进行汽车美容、提供有关的工具与配件。这家建筑公司决定由汽车贸易公 司代办一切事务,又向汽车贸易公司缴纳了汽车美容费、有关配件费等各类代办费共 计11万元。   按照《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的规定,企业申报缴纳地车辆购置税的计税依据应 当是购买汽车时向销售者支付的增值税之外的全部价款及价外费用,即不含税的车款 以及支付的各种代办费、美容费之和。这家建筑公司应纳车辆购置税额=(70+ 11)×10%=8.1(万元)。   实际上,这家建筑公司完全可以少花钱。该公司如果自己办理有关的办证、上牌 等事项,并且在履行办证、上牌等手续之后再进行美容,再购置有关配件,就可以少 缴车辆购置税。这家建筑公司如果按照上述步骤操作,应当缴纳的车辆购置税=70 ×10%=7(万元)。两相对比,该公司可以少缴纳税款1.1万元。   从目前的实际情况看,由于消费者在购置车辆时不了解相关的税收政策,往往让 汽车销售者代办上牌等事项。有关的维修工具、配件等,也是在购置车辆时向汽车销 售者购置。甚至很多的购车者在购置车辆时,还同时要求销售者提供装璜服务。   应当承认,消费者让汽车销售商代办有关事项,确实可以省去很多的麻烦,花费 一定的“银子”是值得的。不过,消费者最好是在车辆上牌之后再购置维修工具,再 进行汽车美容等,不要在购车时一次性搞定。这样处理,消费者不仅不会有损失,反 而可以少缴纳相当数量的车辆购置税,何乐而不为呢? (4)

会员登录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 修改密码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010-83687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