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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经理人税务筹划手册:利用税负转嫁进行税收筹划的技巧——垄断性商品的税负转嫁问题

录入时间:2003-07-15

  【中华财税网北京07/15/2003信息】 四、垄断性商品的税负转嫁问题   垄断性商品是指该商品占有者或生产制造及经营者拥有商品,占市场上同类商品 的很大比例,在相当大范围内具有独占性,生产者和经营者可以通过操纵供给,控制 该商品的市场价格。虽然垄断性商品的生产者、经营者不能完全随心所欲地提高商品 价格,但其基本上可以根据国内外市场需求变化调控价格。由于垄断性商品支配者掌 握绝大部分价格控制权而转嫁方便,因此,专门分以下几种情况分析研究。   (一)按产品产量进行课税的税负转嫁   这是指当独占商品的价格定在最大独占利润点上时,征税以后,独占者(生产者 或经营者)进行税负转嫁,应将其所缴纳的税额和因课税加价而导致的需求减少程度 做一比较,看看独占利润怎样才能下降得较少,如果得不偿失,就不要转嫁,宁可自 己负担部分或全部税额;如果有利,就进行转嫁。因此独占商品的经营者把握商品最 大定价和税负转嫁时机是十分重要的。   如果独占商品的价格不是定在最大独占利润点上(多数独占商品价格属于这种情 况,我国更为突出),是否该独占商品的经营者就会较好地实现转嫁呢?回答是也不一 定。一般来说,除了供给不能有较大增减变化或需求不能随价格变动而上下剧烈变动 外,独占者可以适当考虑供求与价格的具体情况进行转嫁,但事先应权衡利弊。   如我国南方一些竹木产区的竹木地板,特点是清凉、透气,加工制造简单,但与 革制地板、化纤地毯等比较,不够美观、漂亮。经营者将竹木地板的定价确定为8元 /平方米,由于竹木地板只适合于南方潮湿地区,北方多数地区无法使用(竹本地板 易裂、怕干燥),市场需求不大,结果竹木地板生产经营者只能维持8元/平方米,在 当时已被认为是很高的价格标准,有关税负只能由厂家和经营者负担。   1987年日本人发现这种竹木地板具有很大的医学价值,对维持人们身体内某种元 素的平衡有重大帮助作用,因此日本及东南亚国家纷纷订货,原来8元/平方米的竹 木地板一下变成8美元/平方米,外贸部门又在8美元/平方米加3美元,成为11美元 /平方米。   这样,竹木地板的生产经营厂家利润大增。原来每平方米地板承受的有关税负统 一转给使用者。竹木地板生产经营者前后这一突变不仅使他们看到了自己活动的价值, 也使他们意识到独占商品的重要性。   (二)实行定额课税商品的税负转嫁   所谓定额课税是指对课税对象征收一笔总额税款,课税数额与课税对象的数量并 无关系的一种征税方法。实行这种方式课税往往使商品独占者负担全部税款,这是因 为当独占者已获最大利益定价时,若再因税收定额而增加价格,产品销量必然会受到 影响,利润损失会大于纳税数额。   例如我国的农业税、屠宰税等,这些税是在产品价格已定的情况下实行的定额征 收,纳税人无法通过提高价格方式将税负转嫁出去。当然如果商品占有者未将价格定 得最高或该产品的市场需求尚属强烈的话,税负的转嫁还有可能。   例如在印度,花生生产商是以每吨147个卢比向政府纳税的,对花生生产商来说, 这147个卢比在一定时间内可以加入价格内转嫁的,如宗教节日期间等。当然这种 转嫁主要取决于需求量的增大,而不是减少。   (三)增产减税的独占商品的税负转嫁   增产减税的商品是指产品产量的增加导致单位税负减少,从而税负转嫁趋于容易 独占的商品。在这种情况下,通常是独占商品占有者设法增加产品产量,降低价格, 扩大销售,增加纯利润,这样税负就会因产品成本减少,价格降低而由独占者承担 (但其承担税负要比他扩大销售增加的利润少)。如果单位产品所承担税额减少的程度 小于单位产品降低的程度,部分或全部税负转嫁就会实现;如果产品数量的增加幅度 大于单位产品承受税负的降低程度,税款也可以实现部分或全部转嫁。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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