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经理人税务筹划手册:运输费用的税收筹划技巧——税收筹划原理
录入时间:2003-07-10
【中华财税网北京07/10/2003信息】 第五节 运输费用的税收筹划技巧
运输费用在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中是一笔不可避免的支出。而企业的运输费用支
出又与税收有着密切的关系。目前,我国增值税的一般纳税人支付的运输费用可以抵
扣进项税额,而收取运输费用应缴纳营业税或增值税。因此,当企业的运输费用支出
发生变化时,对企业的纳税情况也会产生一定的影响。当这种影响达到可以人为调控,
并可以合理合法的计算安排时,运输费用的税收筹划就会给企业带来经济价值。
一、税收筹划原理
当一般纳税人企业自营运输业务时,自营运输业务中发生的运输工具耗用的油料、
配件及正常修理费用支出等项目,可以抵扣17%的增值税(前提是索取增值税专用发
票扣税),假设运输费用中的可扣税物耗比率为R(不含税价,下同),则相应的增值税
抵扣率就等于17%×R。
从另外一个角度考虑,如果企业不拥有自营的运输工具,而是通过外购,那样,
在运输费用扣税时,按现行政策规定可以抵扣7%的进项税额。同时,这笔运输费用自
收取方还应当按规定缴纳3%的营业税。这样,收支双方一抵一缴后,从国家税收总量
上看,国家只减少了4%(即7%-3%)的税收收入,换句话说,该运输费用总计只有4%
的抵扣率。
当上述两种情况的抵扣率相等时,就可以求出R之值。即:17%R=4%, 由R=4
%/17%=23.53%。R这个数值说明,当运输费用结构中可以抵扣增值税的物耗比率
达23.53%时,实际进项税额抵扣率达4%。此时按运费全额7%抵扣与按运输费用中
的物耗部分的17%抵扣,二者所抵扣的税额相等。因此,我们可以把R=23.53%称为
“运输费用扣税平衡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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