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经理人税务筹划手册:新产品的税收筹划技巧——典型案例分析
录入时间:2003-07-10
【中华财税网北京07/10/2003信息】 二、典型案例分析
[案例8-1]
某空调集团有限公司,1998年首先将研究成功的变频技术运用在空调器上,使空
调器能够有效的节约电能,经国家科委鉴定,属于新产品范畴,因此报经当地税务部
门同意,免征增值税三年,所得税二年。同时,该空调集团公司于1999年底又通过中
国对外贸易部将变频技术转让给德国的一家公司,获得的巨额转让所得又免征所得税。
这是很成功的实例。与此同时,该空调集团公司运用免税的优惠条件,将节省下来
的税款,在各大电视等媒体上大做广告,使得产品销量大增。
[案例8-2]
某玻璃工业有限公司系一家大型企业,该公司准备更新一套供水装置,该设备必
须具有循环或节水功能。市场价格是80万人民币,同时市场上也有一套70万人民币的
普通功能的供水装置设备,可以节省一笔钱,但是按照税法的有关规定,企业购买节
水设备可以享受40%的投资抵免,即可以少纳税80×40%×33%=10.56万元。另外
企业也可以从节约开支的水费中每年得到5万人民币的额外好处。这样相比之下,该玻
璃工业有限公司就可能选择购买有节水功能的供水装置。这样该公司通过投资前的税
务筹划行为,就能达到减轻税负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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