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经理人税务筹划手册:代理行为中的税收筹划技巧——税收筹划原理
录入时间:2003-07-10
【中华财税网北京07/10/2003信息】 第四节 代理行为中的税收筹划技巧
一、税收筹划原理
在复杂的经济活动中,经营者不可能、也没必要事必躬亲去处理各项事务,因此,
代理就应运而生并较快发展起来。对企业来说,通过采取合理合法的代理方式进行
税收筹划,则可以达到税收筹划的目的。
我国民法通则中规定:代理是“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民
事法律行为。被代理人对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据此可知,代理人在
代理权限范围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第三人进行民事法律行为,诸如签订合同、
从事某项业务等,即产生了被代理人与第三人之间的法律关系,这种基于代理行为所
产生的权利、义务直接归被代理人承受。
由于代理的产生可以使原本较为简单、直接的双向关系(如甲、乙双方的购销关系)
变成较为复杂、间接的代理人、被代理人和第三人之间的三角关系。更为重要的是,
由于代理人和第三人之间设定的权利义务关系,最终转换给被代理人,在税收筹划中,
我们就可以筹划将原来甲乙双向关系中的甲方“变为”乙方的代理人,同第三方发
生经济关系。从而形成新的三角关系。这样,纳税人也就由甲方变为乙方,符合税法
规定享受税收优惠的条件,达到税收筹划的目的。总之,运用代理的思路可以筹划改
变原来纳税人、纳税环节,最终达到转嫁税负、税收筹划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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