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筹划:应纳税额计算示例——劳务报酬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录入时间:2003-11-12
【中华财税网北京11/12/2003信息】 三、劳务报酬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例5:2001年8月甲、乙联合举行演出,分别取得了出场费4000元和8000元。要求:
计算两位歌星分别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
甲歌星应纳税额=(4000-800)×20%=640(元)
乙歌星应纳税额=8000×(1-20%)×20%=1280(元)
例5:著名歌星刘某某一次取得表演收入40000元,扣除20%的费用后,应纳税所
得额为32000元。要求:计算其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
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1-20%)×适用税率
-速算扣除数
=40000×(1-20%)×30%-2000
=7600(元)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