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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转税纳税筹划技巧:最新建筑业的营业税筹划技巧——确定应税营业额的一般规定

录入时间:2003-12-16

  【中华财税网北京12/16/2003信息】 第二节 应税营业额的确定技巧   《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营业税的计税依据是应税营业额。因此应税营业额的 确定对于正确缴纳营业税具有重要意义。   一、确定应税营业额的一般规定   《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营业税的营业额为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 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向对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价外费用包括向对方收取的手 续费、基金、集资费、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对于价外收 费项目,无论会计制度如何规定,会计核算如何记账,一律必须并入应税的规定,在 一定程度上能减少利用价外收费分解营业额,避免税款流失现象。因此,建筑业营业 税的营业额为承接建筑安装、修缮装饰和其他工程作业向建设单位收取的工程价款及 工程价款之外的各种价外费用。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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