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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难题的解决技巧与例解:包销商收购房产的营业税处理技巧

录入时间:2003-09-17

  【中华财税网北京09/17/2003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有关法规规定,房 产开发企业与包销商签订合同,将房产交给包销商根据市场情况自订价格进行销售, 由房产开发企业向客户开具房产销售发票,包销商收取价差或手续费,在合同期满未 售出的房产由包销商进行收购,在合同期内房产企业将房产交给包销商承销,包销商 是代理房产开发企业进行销售的,所取得的手续费收入或者价差应按“服务业及代理 业”征收营业税;在合同期满后,房屋未售出,由包销商进行收购,其实质是房产开 发企业将房屋销售给包销商,对房产开发企业应按“销售不动产”征收营业税;包销 商将房产再次销售,对包销商也应按“销售不动产”征收营业税。 2002年开始,深圳房地产开发市场出现了一种新情况,即房产开发企业与包销商 签订合同,将房产交给包销商根据市场情况自定价格进行销售,由房产开发企业向客 户开具房产销售发票,包销商收取价差或手续费,在合同期满未售出的房产由包销商 进行收购。 在合作过程中,房产开发企业与包销商常就如何缴纳营业税产生分歧,那么,该 项业务到底应该怎样缴纳营业税呢? 君洋财务服务中心首席注册会计师周华洋的看法是: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 产开发企业销售不动产征收营业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1996)684号]文件中规定: 在合同期内房产企业将房产交给包销商承销,包销商是代理房产开发企业进行销售, 所取得的手续费收入或价差应按“服务业--代理业”的5%税率征收营业税,在合同 期满后,房屋未售出的,由包销商进行收购,其实质是房产开发企业将房屋销售给包 销商,对房产开发企业应按“销售不动产”的5%税率征收营业税;包销商将房产再 次销售,对包销商也按“销售不动产”的5%税率征收营业税。这里肯定产生双重征 税的问题,所以,房产开发企业与包销商就应改变销售方式和合作方式,以便避免双 重纳税。至于怎样合理避免双重纳税,请看《纳税筹划技巧与避税案例》的内容。 [案例264] [案情说明] 九洲(张家川)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02年8月份有关资料如下: 经营收入为1 800万元; 其中:商品房销售收入1020万元,其中包括前期预收定金204万元; 转让大丰区土地使用权取得收入620万元; 出租产品租金收人160万元; “预收账款”账户表明,企业8月收到购房定金324万元。 其他业务收入200万元,其中:下属物业管理部收取物业管理费166万元,固定资产租 赁收入34万元。 [要求解答] 九洲(张家川)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02年8月份应纳营业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 行条例实施细则》。 [政策解读] 按照税法规定,企业兼营不同税目应税行为,应分别核算不同税目 的营业额,计算纳税。 九洲(张家川)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2002年8月的经营收入中,商品房销售收入 属于销售不动产税目,税率为5%; 转让土地使用权收入属于转让无形资产税目,税率也为5%: 而经营收入中的出租产品租金收入、其他业务收入中的固定资产租金收入、物业 管理费收入都属于服务业税目,税率也为5%。 按照税法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房屋等不动产,采用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 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九洲(张家川)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8月销售房屋实现的经营收入1020万元中,有 204万元为以前月份预收的款项,已经在以前月份缴纳了营业税,其余的816万元为8 月收到的款项,应当在8月缴纳营业税。 另外,8月还收到顶收房款324万元,这324万元预收款应当在8月缴纳营业税。 [计算分析] 九洲(张家川)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02年8月份商品房销售的营业 额为11 407万元(816+324),商品房销售收入应纳营业税为: 应纳税额=1140x× 5% =577万元 九洲(张家川)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02年8月份转让土地使用权收入应纳税额为: 应纳税额=620 × 5% =31万元 九洲(张家川)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02年8月份出租产品租金收入应纳税额为: 应纳税额=160 × 5% =8万元 九洲(张家川)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02年8月份物业管理费和固定资产租赁收入 应纳税额为: 应纳税额=200 × 5% =10万元 [会计处理] 九洲(张家川)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02年8月31日在具体进行会计 核算时,对于经营收入应纳的营业税应作如下分录: 借:经营税金及附加 960 000 贷: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 960 000 570 000+310 000+80 000=960 000元 九洲(张家川)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02年8月31日在具体进行会计核算时,对于 其他业务收入应纳的营业税应作如下分录: 借:其他业务支出 100 000 贷: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 100 000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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