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娱乐业节税策略

录入时间:2001-01-14

【中华财税网北京01/14/2001信息】 娱乐业营业税节税关键在于营业额。 娱乐业的营业额为收取顾客的各项费用。如门票费、台位费、点歌费、烟、酒、 饮料收费、献花费等等,这些五花八门的收费,很难有帐可查,因此娱乐业节税其实 质是通过朦胧地灰色收费,缩小娱乐业营业额,同时利用幅度税率,求得税务当局的 征管弹性,尽可能使本娱乐业适用较低税率。 举例:某歌厅二月取得门票收入为50000元,出售饮料、烟、酒收入为100000元, 收取献花费为10000元,收取卡拉OK点歌费为150000元,则该月应纳营业税为: (50000十l00000十10000十150000)×10%=31000(元) 假设该歌厅,将门票取消,改为全面提高内部服务收费,这样服务收费收入就" 灰色化",从而使50000元门票收入消失在营业额之中,由此一项节税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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