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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转税纳税筹划技巧:消费税应税销售额——自制自用应税消费品的账务技巧案例

录入时间:2003-12-09

  【中华财税网北京12/09/2003信息】 四、自制自用应税消费品的账务技巧案例   [案例85] 某摩托车厂将自产的一批摩托车用于赞助摩托车大赛,同类摩托车销 售价格为200000元,该批摩托车成本120000元,消费税税率为10%。   应交消费税=200000元×10%=20000(元)   增值税销项税额=200000×17%=34000(元)   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营业外支出  174000   贷:产成品  12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34000    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  20000   [案例86] 某酒厂展销商品,现场让客户尝酒,其耗粮食白酒按生产成本价计 5000元,按同类产品售价计8000元。   应交消费税=8000×25%=2000元   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营业费用  7000   贷:库存商品  5000   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  2000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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