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转税纳税筹划技巧:消费税应税销售额——销售及视同销售的账务技巧案例(四)
录入时间:2003-12-09
【中华财税网北京12/09/2003信息】 (四)包装物销售、没收押金应交消费税的
账务技巧案例
①随同产品销售而不单独作价的包装物账务技巧案例。因为其收入已包括在产品
销售收入中,其应纳消费税与产品销售一并进行会计处理。
②随同产品销售而单独计价的包装物账务技巧案例。
[案例82] 某酒厂销售粮食白酒,包装物单独计价,收取包装费1000元(不含增
值税)。包装物成本价500元。款项已收存银行。
应纳消费税=1000×25%=250(元)
销项税额=1000×17%=170(元)
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 1170
贷:其他业务收入 1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70
借:其他业务支出 750
贷: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 250
包装物 500
③出租、出借包装物逾期未收回而没收押金账务技巧案例
[案例83] 某化妆品厂,出借包装物收取押金11700元,包装物逾期未还,没收
押金,化妆品消费税税率为30%。
增值税销项税额=11700÷(1+17%)×17%=1700元
应纳消费税税额=11700÷(1+17%)×30%=3000元
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其他应付款 11700
贷:其他业务收入 1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700
同时再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其他业务支出 3000
贷: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 3000
④包装物已作价随同产品销售,另外又加收押金,逾期未收回而没收的押金的账
务技巧案例
[案例84] 某企业销售乙级卷烟一批,包装物不单独计价,在销售价款之外,另
加收押金1170元;包装物逾期未收回。
应交消费税税额=1170÷(1+17%)×40%=400(元)
增值税销项税额=1170÷(1+17%)×17%=170(元)
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其他应付款 1170
贷: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 4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70
营业外收入 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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