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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转税纳税筹划技巧:消费税应税销售额——销售及视同销售的账务技巧案例(四)

录入时间:2003-12-09

  【中华财税网北京12/09/2003信息】 (四)包装物销售、没收押金应交消费税的 账务技巧案例   ①随同产品销售而不单独作价的包装物账务技巧案例。因为其收入已包括在产品 销售收入中,其应纳消费税与产品销售一并进行会计处理。   ②随同产品销售而单独计价的包装物账务技巧案例。   [案例82] 某酒厂销售粮食白酒,包装物单独计价,收取包装费1000元(不含增 值税)。包装物成本价500元。款项已收存银行。   应纳消费税=1000×25%=250(元)   销项税额=1000×17%=170(元)   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  1170   贷:其他业务收入  1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70   借:其他业务支出  750   贷: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  250   包装物  500   ③出租、出借包装物逾期未收回而没收押金账务技巧案例   [案例83] 某化妆品厂,出借包装物收取押金11700元,包装物逾期未还,没收 押金,化妆品消费税税率为30%。   增值税销项税额=11700÷(1+17%)×17%=1700元   应纳消费税税额=11700÷(1+17%)×30%=3000元   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其他应付款  11700   贷:其他业务收入  1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700   同时再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其他业务支出  3000    贷: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  3000   ④包装物已作价随同产品销售,另外又加收押金,逾期未收回而没收的押金的账 务技巧案例   [案例84] 某企业销售乙级卷烟一批,包装物不单独计价,在销售价款之外,另 加收押金1170元;包装物逾期未收回。   应交消费税税额=1170÷(1+17%)×40%=400(元)   增值税销项税额=1170÷(1+17%)×17%=170(元)   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其他应付款  1170   贷: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  4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70 营业外收入  600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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