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难题的解决技巧与例解:摩托车的消费税处理技巧
录入时间:2003-09-17
【中华财税网北京09/17/2003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和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摩托车税目征收范围包括:
第一类,轻便摩托车:最大设计车速不超过50KM/h、发动机气缸总工作容积不
超过50ml的两轮机动车。
第二类,摩托车:最大设计车速超过50KM/h、发动机气缸总工作容积超过50ml、
空车质量不超过400kg(带驾驶室的正三轮车及特种车的空车质量不受此限)的两轮和
三轮机动车。
(1)两轮车:装有一个驱动轮与一个从动轮的摩托车。
①普通车:骑式车架,双人座垫,轮铜基本直径不小于304mm,适应在公路或城
市道路上行驶的摩托车。
②微型车:坐式或骑式车架,单人或双人座垫,轮铜基本直径不大于254mm,适
应在公路或城市道路上行驶的摩托车。
③越野车:骑式车架,宽型方向把,越野型轮胎,剩余垂直轮隙及离地间隙大,
适应在非公路地区行驶的摩托车。
④普通赛车:骑式车架,狭型方向把,座垫偏后,装有大功率高转速发动机,在
专用跑道上比赛车速的一种摩托车。
⑤微型赛车:坐式或骑式车架,轮辋基本直径不大于254mm,装在大功率高转速
发动机,在专用跑道上比赛车速的一种摩托车。
⑥越野赛车:具有越野性能,装有大功率发动机,用于非公路地区比赛车速的一
种摩托车。
⑦特种车:一种经过改装之后用于完成特定任务的两轮摩托车,如开道车。
(2)特种边三轮车:在两轮车的一侧装有边车的三轮摩托车。
①普通边三轮车:具有边三轮车结构,用于载运乘员或货物的摩托车。
②特种边三轮车:装有专用设备,用于完成特定任务的边三轮车。如警车、消防
车。
(3)正三轮车:装有于前轮对称分布的两个后轮和固定车厢的三轮摩托车。
普通正三轮车:具有正三轮车结构,用于载运乘员或货物的摩托车。如客车、货
车。
②特种正三轮车:装有专用设备,用于完成特定任务的正三轮车。如:容灌车、
自卸车、冷藏车。
[案例233]
[案情说明] 哈莫妮(六安)摩托车制造有限公司系一般纳税人,2002年5月份发生下
列业务:
(1)5月3日,销售GT108摩托车50辆,不含税单价4 400元;
(2)5月10日,销售GT108摩托车15辆,不含税单价4500元;
(3)5月20日,销售GT108摩托车35辆,不含税单价4 600元;
(4)5月31日,用20GT108辆摩托车与六安豪杰机电有限公司换取WT108发动机,双
方按当月各自产品当月的平均售价等价交换。
(5)当月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为34 000元。
[要求解答] 哈莫妮(六安)摩托车制造有限公司2002年5月份应纳增值税和消费
税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
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计算分析] 哈莫妮(六安)摩托车制造有限公司2002年5月份应纳增值税和消费
税额计算如下:
(1)依照税法规定,以货抵债业务,应按纳税人当月同类产品的平均销售价格计
算销项税额。
平均销售价格=(4400×50+4500×15+4600× 35)÷(50+15+35)
=(220 000+67 500+161 000)÷100
=448 5001÷100
=4 485(元)
应纳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
=(4 400×50+4500×15+4600×35+20×4485)×17%- 34 000
=538 200×17%-3400
=91 494-34000
=57 494(元)
(2)依照税法规定,纳税人自产的应税消费品用于换取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投
资入股或抵偿债务等方面,应当按照纳税人同类应税消费品的最高销售价作为计税依
据。
哈莫妮(六安)摩托车制造有限公司以摩托车换取原材料应以当月同类产品的最高
售价4600元计算消费税,其计税依据与增值税不同。
应纳消费税=(50×4400+15×4500+35×4600+20×4600)×10%
=540 500×10%
=54 050(元)
[分析指导] 新税制实施以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先后对烟、酒、护肤护发
品、汽车轮胎等消费税政策作过几次调整。除上述有关规定外,还应注意下列事项:
(1)财税(2000)145号文件规定,自2001年1月1日起,对“汽车轮胎”税目中的子
午线轮胎免征消费税,对翻新轮胎停止征收消费税。其余轮胎继续按10%税率征收消
费税。
(2)财税(2000)26号《关于对低污染排放小汽车减征消费税的通知》规定,自2000
年1月1日起,对生产销售达到低污染排放限值的小轿车、越野车和小客车减征30%的
消费税。
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销售额×法定税率×(1-30%)。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