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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难题的解决技巧与例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审查技巧

录入时间:2003-09-16

  【中华财税网北京09/16/2003信息】 企业的财务经理不仅要做好资金筹措、运作工作,还要懂得在税法的允许下合理避税。要做好合理避税工作,首先要懂得查账技巧,所以,在审查本单位增值税进项税额的计算和会计处理时,主要是结合有关账户,通过对原始抵扣凭证的审查,防止虚增进项税额或者多抵销项税额,少缴增值税款。 (1)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审查要点 ①对进项税额抵扣凭证的审查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Ⅰ.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是否按规定取得增值税扣税凭证,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是否合法有效; Ⅱ.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外购固定资产以外的货物所支付的运输费用,允许依7%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扣除,其运费结算单据(普通发票)是否为规定的结算单据,计算进项税额的运费金额是否正确; Ⅲ.购进免税农业产品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其原始凭证是否符合规定,有无超范围计算进项税额抵扣的问题; Ⅳ.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收购废旧物资,不能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是否按照主管税务机关批准使用的收购凭证上注明的收购金额,依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Ⅴ.对进货退出或折让而收回的增值税税额,是否在取得红字专用发票的当期,从进项税额中扣减。 ②对进项税额结转的审查,主要是看纳税人是否存在多扩大结转,计提进项税额范围的问题。应着重对以下六个方面进行审查: Ⅰ.非增值税劳务项目购进货物或劳务。 Ⅱ.外购固定资产。 Ⅲ.免税项目的购进货物和应税劳务。 Ⅳ.在建工程项目所用的购进货物和应税劳务。 Ⅴ.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劳务。 Ⅵ.购进货物发生的非正常损失。 ③对进项税额转出的审查,主要是针对纳税人发生购进的原材料、商品改变用途时,是否做了转出进项税额的处理。应着重审查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增值税免税项目、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在建工程、集体福利等项目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对上述项目除了注意审查计算方法是否正确外,还要注意审查企业进项税额转出的金额计算依据是否正确,进项税额转出的时间与增值税会计处理的规定是否一致。 ④对销售返还进项税额转出的审查,主要看纳税人是否有因购买货物而从销售方取得的各种形式的返还资金,如果有,是否按照所购货物的增值税税率计算冲减的进项税金,从其取得返还资金当期的进项税额中予以冲减。 ⑤对进项税额抵扣时限的审查,主要是针对工商企业不同抵扣时限的要求进行。税法规定,工业生产企业购进货物(包括外购货物所支付的运输费用),必须在购进货物经验收入库后,才能申报抵扣进项税额;商业企业购进货物(包括外购货物所支付的运输费用),必须在购进的货物付款后才能申报抵扣进项税额;一般纳税人购进应税劳务,必须在劳务费用支付后,才能申报抵扣进项税额;对商业企业接受投资、捐赠和分配的货物,以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时间为申报抵扣进项税额的时限。 (2)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审查方法 审查进项税额应结合“固定资产”、“应付福利费”、“库存商品(原材料)”、“管理费用”、“经营费用”、“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等账户进行。 ①审查外购项目的进项税额,首先要审查外购项目有无“库存商品(原材料)”的入库存单和付款凭证。并将入库单、付款凭证金额与会计凭证、明细账登记金额核对是否相符。 其次,要注意审查购进货物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购进数量、单价、金额与实际入库的数量、单价、金额是否相符。如入库的数小于入账数,应查明原因,看是否为合理损耗,若是超额损失,要看其损失部分的进项税额是否作了“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再次,审查购进货物的进项税额中,是否有购进固定资产的进项税额,并结合“低值易耗品”账户一并审查,看是否达到固定资产标准而作为低值易耗品处理计提了进项税额。 ②审查外购免税农产品的进项税额,主要方法是先查该农业产品是否为政策规定的免税农产品的范围。在审查原始凭证的同时,要看供货方是否为政策规定的农业生产者。如果将政策规定以外的单位或个体商贩供应的农产品或调拔的农产品,私自填开收购凭证,并按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应作为进项税额的审减金额。 ③审查购进货物运输费用计算的进项税额时,应从运输单据人手,审核所列入运输费用以外诸如装卸费、货物保险费、手续费、力资费等项目,是否包括在运输费用中计算了进项税额。如果包括在运输费用中,则应将其剔除,作为计算的进项税额审减项目处理。 ④审查“待处理财产损溢”、“营业外支出”等账户,对企业当期发生的产成品、在产品非常损失,看是否按相应部分金额计算进项税额转出。应结合记账凭证,看对应的“产成品”、“生产成本”、“应交税金一一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科目。如果没有贷记“进项税额转出”,应按“待处理财产损溢”、“营业外支出”科目的金额换算成不含税价,并测算该企业外购项目占生产成本的比例,然后计算进项税额转出。 ⑤对进项税额抵扣时限的检查方法,主要审查工业企业的“原材料”科目,看入库的原材料是否有入库单。对商业企业的未付款税额,主要审查是否按现行会计制度的要求,正确核算“应付账款”科目的有关内容,不得将“应付账款”和“应收账款”科目合并使用,也不得混淆“应付账款”和“其他应付款”科目的核算内容。 [案例201] [案情说明] 多诺特(丹东)飞机工业有限公司是1993年: 2月1日成立的外资企业,系一般纳税人,2002年5月31日君洋财务服务中心注册税务师常亚平受托对多诺特(丹东)飞机工业有限公司进行审计时,发现多诺特(丹东)飞机工业有限公司将2001年12月份的进项税额351 878.11元计人2002年2月份抵扣。常亚平发现后,要求多诺特(丹东)飞机工业有限公司尽快去补交税款351 878.11元,避免税务局的罚款。多诺特(丹东)飞机工业有限公司财务经理朴承芳说,我们知道提前抵扣税款是不允许的,可延期抵扣也不行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分析指导] 常亚平解释说,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四条规定,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应纳税额为当期销项税额抵扣当期进项税额后的余额。因当期销项税额小于当期进项税额不足抵扣时,其不足部分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扣。 多诺特(丹东)飞机工业有限公司是老外资企业(1993年12月31日以前成立),1998年是享受超税负返还政策的最后一年,老外资企业超过原工商统一税部分的已纳增值税可以得到返还,而从1999年开始停止执行超税负返还政策。 多诺特(丹东)飞机工业有限公司将2001年12月的进项税额计人2002年2月份抵扣,造成多诺特(丹东)飞机工业有限公司2001年12月份多纳税351 878.11元,2002年2月份少纳税351 878.11元,而2001年12月份多纳的税款能获得返还,因此多诺特(丹东)飞机工业有限公司实际上少缴税351 878.11元,所以,常亚平要求多诺特(丹东)飞机工业有限公司尽快去补交税款351 878.11元是正确的。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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