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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营公司会计实务与纳税筹划(筹划篇):车船使用税及其纳税筹划--私营公司车船使用税的税收筹划

录入时间:2004-03-25

【中华财税网北京03/25/2004信息】 三、私营公司车船使用税的税收筹划   企业和个人在购买车船时,一般都会从价格、性能等方面进行考虑,而往往忽略 了这些车船将来可能缴纳的税款,实际上,这些税款也应该在购买车船时予以充分的 考虑。   我国对同一类船舶按吨位计税,使吨位多、收益高、负担能力强、享受航道等设 施利益多的船舶,多负担一些税款;使吨位小、收益低、负担能力弱、受益于航道等 设施少的船舶,少负担一些税款,以体现合理负担、公平税负的税收政策。其税额见 图表21-1:             船舶吨位税额表   类别  计税标准/吨   每年税额/(元/吨)    备注        150以下        1.20     按净吨位计征       151~500         1.60     按净吨位计征 机动船 501~1500        2.20     按净吨位计征       1501~3000       3.20     按净吨位计征       3001~10000       4.20     按净吨位计征       10001以上        5.00     按净吨位计征       10以下         0.60     按载重吨位计征       11~50         0.80     按载重吨位计征 非机动船 51~150         1.00     按载重吨位计征       151~300         1.20     按载重吨位计征       301以上         1.40     按载重吨位计征              图表21-1   由图表21-1所示,实际上对机动船和非机动船而言,均相当于全额累进税额,即 应纳车船使用税的税额随着其“净吨位”或“载重吨位”的增加而增加,吨位数越大, 适用税额也越大。正因为其适用单位税额的上述特点,产生了应纳车船使用税税额相 对吨位数变化的临界点。在临界点以下和在临界点以上,吨位数虽然相差不大,但临 界点两边的税额却有很大变化,这种现象的存在便使纳税筹划成为必要。   假定有两只船,一只船的净吨位是3000吨,而另一只船的净吨位是3001吨(当然 这种现象比较极端,也比较少见,但很能说明问题)。这样第一只船适用税额为3.20 元/吨,其每年应缴纳车船使用税税额的计算如下:   应纳税额=3000吨×3.20元/吨=9600元   而另一只船由于适用税额为4.20元/吨,则每年应缴纳车船使用税税额的计算 如下:   应纳税额=3001吨×4.20元/吨=12604.2元   可见,虽然净吨位只相差1吨,但由于其税额的全额累进所致,致使其每年应纳 车船使用税的税额有急剧的变化。因而企业和个人在选择购买船只时,一定要考虑该 种吨位的船只所能带来的收益和因吨位发生变化所引起的税负增加之间的关系,然后 选择最佳吨位的船只。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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