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税收筹划实务:税收征管制度——关于办理减、免税应注意事项问题
录入时间:2004-02-24
【中华财税网北京02/24/2004信息】 11.8.4 关于办理减、免税应注意事项
问题
减税、免税是一种税收优惠,是国家根据一定时期的政治、经济、社会政策的要
求而对某些纳税人给予免除部分或全部纳税义务的一种特殊措施。
办理减税、免税应注意下列事项:
1.纳税人申请减税、免税,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并按规定附送有
关资料。
2.减税、免税的申请须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减税、免税审查批准机关审批。
3.纳税人在享受减税、免税待遇期间,仍应按规定办理纳税申报,并按税务机
关的规定报送减免税金统计报告。
4.纳税人必须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以及税务机关的规定使用减免税金,对不按
规定用途使用的,税务机关有权取消其减税、免税,并追加已减免的税款。
5.纳税人享受减税、免税的条件发生变化时,应当及时向税务机关报告,经税
务机关审核后,停止其减税、免税;对不报告的,税务机关有权追回相应的减免税款。
6.减税、免税期满,纳税人应当自期满次日起恢复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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