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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税收筹划:技术改造过程中的税收筹划——精选案例

录入时间:2004-02-13

  【中华财税网北京02/13/2004信息】 精选案例        用好投资抵免政策可以帮企业走出困境   某生产企业在设备购置前一年累计亏损3000万元,主要原因是企业生产设备落后, 产品技术含量低,产品销售不出去。为改变这种状况,该企业自筹资金2000万元。 经过周密的市场调查和测算,获得两个方案。一是用于企业内部技术改造,二是对外 投资新办高新技术企业,使企业早日扭亏为盈。这样,企业就面临着从上述两方案中 选择一个较好方案的问题。   假设两个方案5年内销售收入、应缴流转税及附税、各项费用、税前利润基本一 致,采用方案一,企业所得税税率33%;采用方案二,企业所得税税率15%,我们在 对这两个方案应缴企业所得税税额和税后利润比较中,可作出对两方案的评判。   方案一:企业自筹资金2000万元,其中1200万元用于购买国内固定资产设备,该 项投资全部用于企业内部设备改造,提高产品技术含量,计划当年改造,当年投产。 当年见效。投产后前3年新增利润3000万元,全部用于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第4年新增 利润800万元,按国家有关文件规定,企业固定资产设备投资额的40%可以从企业技 改项目设备购置当年比前一年新增的企业所得税中抵免。该项目可抵免企业所得税 480(1200×40%)万元。因此,第4年应缴所得税264万元全部用于抵免设备投资资款, 企业实际净利润仍为800万元。第5年新增利润700万元,应缴所得税231万元,其中 216万元仍用于抵免设备投资款,15万元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实际净利润为685(700 -15)万元。在这5年中该项目累计实现新增利润4500万元,除3000万元用于弥补亏损 外,实际缴纳所得税只有15[(4500-3000)×33%-480]万元,留给企业净利润1485 万元,见图表6-9。            图表6  9  方案一          (单位:万元)   新增销 外购可  应缴增   其他   新增   所得税  应缴企       时间    抵扣材  值税及            抵免设   业所得                                    净利润   售收入 料成本  城建税  费用   利润   备投资额  税额       第1年5000  4000   187    733   250    0    0     0   第2年30000  24000   1122   4398    1500    0    0     0   第3年25000  20000   935   3665    1250    0    0     0   第4年16000 12800   598.4   2345.6  800    264    0   800 第5年14000 11200   523.6   2052.4  700    216   15   685 合计90000  72000   3366    13194   4500   480   15  1485   方案二:企业自筹资金2000万元,在国家批准的高新技术开发区内投资新办高新 技术产业。   按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规定,高新技术产业自投产年度起免征所得税两年, 并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该项目前两年所获的利润1750万元分回后可全部用 于弥补亏损(财税字[1997]22号文)。   第3年实现税前利润1250万元,按规定缴纳187.5万元所得税,剩余的1062.5万 元用于弥补亏损。   第4年实现税前利润800万元,按规定缴纳120万元所得税,187.5万元用于弥补 亏损,留给企业净利润492.5万元(国税发[1994]229号文规定不再补税率差)。   第5年实现税前利润700万元,按规定缴纳105万元所得税,留给企业净利润595万 元。   在这5年中方案二项目累计实现税前利润4500万元,与方案一项目相同。除3000 万元用于弥补亏损外,还应缴纳企业所得税412.5万元,留给企业净利润1087.5万 元,见图表6-10。              图表6-10  方案二         (单位:万元)   销售  外购可 应缴增   其他  税前  分回利  应缴企    时间    抵扣材 值税及           润弥补  业所得  净利润     收入  料成本 城建税   费用  利润  亏损   税15%         第1年5 000 4 000   187   733    250   250   免征    0   第2年30 000 24 000  1 122  4 398   1 500 1 500   免征    0   第3年25 000 20 000  935   3 665   1 250 1 062.5 187.5   0   第4年16 000 12 800  598.4 2 345.6  800  187.5  120    492.5 第5年14 000 11 200  523.6 2 052.4  700   0    105   595   合计90 000  72 000  3 366  13 194   4 500  3 000  412.5 1087.5       通过比较可见,两个方案均享受国家不同的所得税优惠政策,但是在企业亏损 3000万元的前提下:方案一的项目在前3年可用全部税前利润弥补亏损;方案二的项 目则从第3年开始要用税后利润弥补亏损。   方案一项目可享受所得税抵免设备投资款480万元,5年内累计缴纳所得税只有15 万元;方案二项目只享受两年免征企业所得税,从第3年到第5年累计缴纳所得税 412.5万元,两个项目所得税额相差397.5万元。方案一项目相应增加了净利润,这 给该企业今后发展提供了更多的留存资金。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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