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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税收筹划实务:个人所得税——如何区分工资、薪金所得与劳务报酬所得问题

录入时间:2004-02-05

  【中华财税网北京02/05/2004信息】 11.6.2 如何区分工资、薪金所得与劳务 报酬所得问题   工资、薪金所得是个人从事非独立个人劳务活动,即在机关、团体、学校、部队、 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中任职,受雇而得到的报酬。劳务报酬所得是个人独立从事 各种技艺、提供各项劳务所取得的报酬。两者的主要区别在于,前者支付所得的单位 或个人与所得人之间存在相对稳定的雇佣与被雇佣关系,后者则不存在着这种关系。   个人兼有不同的劳务报酬所得的,应当分别减除费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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