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税收筹划:企业纳税的基本程序——税务登记(上)
录入时间:2004-02-03
【中华财税网北京02/03/2004信息】 2.3 企业纳税的基本程序
企业依法纳税,是我国税收法规的法律规定。企业依法纳税的过程不仅体现在正
确核算应税数额,及时将税额解缴入库的环节,而且贯穿了从税务登记到发生纳税争
议并处理的整个过程。因此,企业依法履行纳税义务,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是每个
公司,特别是企业办理纳税的业务人员所应当非常熟悉的。根据我国税收征管的有关
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下文将介绍企业依法纳税的一般程序。
2.3;1 税务登记
税务登记是税务机关根据税法规定对纳税人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登记管理的一项
基本制度。对企业而言,通过纳税登记可以确认征、纳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也可
将领取的税务登记证作为税务许可证和权利证明书。作为纳税人进行税务登记意味着
必须接受税务机关监督管理,同时享有依法获得税务服务、领购发票、行政复议、减
免税优惠待遇等权利。办理税务登记是纳税人必须履行的第一个法定程序。
税务登记的主要内容一般包括如下几项:
(1)开业登记;(2)变更登记;(3)停业复业登记;(4)注销登记;(5)外出经营报
验登记;(6)登记核查;(7)非正常户处理;(8) 违章处理。
它们之间的关系如图表2-3所示:
税务登记
开业 变更 停业复 注销 外出经营 登记 非正常 违章
登记 登记 业登记 登记 报验登记 核查 户处理 处理
图表2-3 税务登记内容关系图
开业登记
1.办理开业登记的时间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向所在地税务机关申
请办理税务登记。
其他纳税人应当自依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成为纳税义务人之日起30日内向所在
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2.办理开业登记的地点
(1)纳税企业向所在地税务机关申请办理税务登记。
(2)纳税企业跨县(市)区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除总机构向当
地主管国家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外,分支机构还应当向其所在地主管国家税务
机关申报办理纳税登记。
3.办理开业登记的程序
开业登记的流程图如图表2-4所示。
(1)纳税人提出书面申请报告,并提供下列有关证件和资料:
①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
②有关合同、章程、协议书;
③银行账号证明;
④法定代表或业主居民身份证、护照或者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件;
开 纳税户 纳税户 管理部门 管理部门 纳税人
业 报送税务 填写税务 审核及核 1.建立分户档案 领取税务登
登 登记申请 登记表及 定有关纳 2.打印税务登 记证、税务
记 报告和有 附表 税事项 记证 登记表
关资料
购买发票
申报纳税
税务稽查
图表2-4 开业登记流程图
⑤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
属于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企业,应当提供相应的证明、资料。
其他需要提供的有关证件、资料,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确定。
(2)填写税务登记表
纳税人领取登记表或注册登记表后,按照规定的内容逐项填写,并加盖企业印章,
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后将税务登记表报送主管国家税务机关。
纳税人填写税务登记表的主要内容有:企业名称、经营地点、生产经营范围、经
营方式、从业人数、注册资本、投资总额、批准开业证照文件情况、开户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使用品种、税务代理、所属独立核算的分支机构、法人代表、财务负责人、
办税人员、附送件等。
其中:
①“企业名称”按照批准开业机关注册登记的名称填写;
②“经营类型”按照“国有经济”、“集体经济”、“私有经济”、“股份制经
济”、“联营经济”填写;
③“行业”按统一分类标准填写,如“工业”,“商业”、“物资供销业”、
“交通运输业”等;
④“经营范围”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的经营范围填写;
⑤“经营方式”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的自产自销、加工、修理、修配、委托
收购、供销、批发、批零兼营、零售及服务项目填写;
⑥“注册资金”中固定资金按固定资产金额填写;流动资金按企业实有各项资金
填写。
(3)领取税务登记证件
纳税人报送的税务登记表和提供的有关证件、资料,经主管国家税务机关审核后,
报有关国家税务机关批准予以登记的,应当按照规定的期限到主管国家税务机关领
取税务登记证及其副本,并按规定缴付工本管理费。
变更登记
1.变更登记的对象
纳税人改变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业主姓名、经济类型、经济性质、住所或者经
营地点(不涉及改变主管国家机关)、生产经营范围、经营方式、开户银行及账号等内
容发生变化时,应当依法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2.变更登记的时间
纳税人不论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还是按照规定不需要在工商行政
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的或者其税务登记的内容与工商登记内容无关的,都应在变更
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3.变更登记所持证件
税务变更内容与工商登记变更内容是否一致,决定了向税务机关提交的证件,现
比较如下:
图表2-5 税务变更与工商登记变更内容对照表
内 类 税务变更内容与工商登记变更 无需工商变更登记或税务登
容 别 内容一致 记内容与工商登记内容无关
对
象
相 ①变更税务登记申请书
②纳税人变更税务登记内容的决议及有关证明资料
办理税 同 ③其他有关资料
务变更 ①工商变更登记表及工商执
登记所 不 照(注册登记执照)
持证件 ②税务机关发放的原税务登
同 记证件(登记证件、副本和
登记表等)
4.变更登记的手续
纳税人办理变更登记时,应当向主管国家税务机关领取变更登记表,一式三份,
按照表式内容逐项如实填写,加盖企业或业主印章后,于领取变更税务登记表之日起
10日内报送主管国家税务机关,经批准后,在规定的期限内领取税务登记及有关证件,
并按规定缴付工本管理费。
5.变更登记的程序
变更登记的流程图如图表2-6所示。
纳税户 纳税户 管理部门 管理部门 纳税人
变 报送变更 填写税务 重新核定 1.有关表格资. 1.变更登记表
更 申请及有 登记变更 有关登记 料存入分户档案 2.领回重新
登 关资料 表 事项 2.修改税务登 打印的税务
记 记证内容,重新 登记
打印税务登记证
发票管理
纳税申报
税务稽查
图表2-6 变更登记流程图
注销登记
1.注销登记的对象和时间
(1)纳税人发生破产、解散、撤消以及其他依法应终止履行纳税义务的,应当在
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前,持有关证件向原主管国家税务机关提出注销税
务登记书面申请报告。示办理工商登记的应当自有关机关批准或宣布终止之日起15日
内,持有关证件向原主管国家税务机关提出注销税务登记的书面申请报告。
(2)纳税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的,应当自营业执照被吊销之日起
15日内向原主管国家税务机关提出注销纳税登记书面申请报告。
2.注销登记的要求
纳税人在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前应当向原主管国家税务机关缴清应纳税额、滞纳金
和罚款,缴销原主管国家税务机关核发税务登记证及其副本、注册税务登记证及其副
本、未使用的发票、发票专用章以及税收缴款书和国家税务机关核发的其他证件。
3.注销登记的手续
纳税人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时,应当向主管国家税务机关领取注销税务登记表,一
式三份,并根据表内的内容逐项如实填写,加盖企业印章后,于领取注销税务登记表
之日起10日内报送主管国家税务机关。
4.注销登记的程序
注销登记的流程图如图表2-7所示。
发票管理
发票是否缴 不
通过 税务稽
纳税人 管理部门 纳税人 管理部门 销完毕发票
查造案
注 报送注销 核发注销 填写处理 审核申请及 执 领购簿是否
销 申请及有 税务登记 完毕 有关资料。 内 缴回
登 关资料 申请审批 执回查询发 查 申报征收
1.注销登记
记 表 票管理申报 询 有关逾期未
清理资料
征收记录 申报、未纳
通过 2.向有关机
税、保证金
关发注销税务
是否要缴清
登记通知书
3.对迁出户
稽查部门
开具迁移通
查询 有无在查
书
案件
发票 注销纳
管理 税入账
户
图表2-7 注销登记流程图
停业、复业登记
1.停业、复业的对象
实行定期定额征收方式的纳税人在营业执照核准的经营期限内需要停业的,应当
向税务机关提出停业登记。
纳税人应当于恢复生产、经营之前,向税务机关提出复业登记申请,以确认后,
办理复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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