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税收筹划实务 > 正文

企业税收筹划实务:澳大利亚涉外税收——对国外税收的抵免

录入时间:2004-01-12

  【中华财税网北京01/12/2004信息】 8.7.3 对国外税收的抵免   澳大利亚的税法中引入了税收抵免,澳大利亚居民可就其国外所得已缴纳的外国 所得税申请税收抵免。包括股息、利息、租金及特许权使用费在内的消极投资所得, 应与其他国外所得分别申报纳税,按不同类别的所得分别抵免。对1990年7月1日后发 生的抵免,可向前结转5年;本应按照累进税率计算的来源于国外的某些工薪所得, 仍全部免税。 (4)

会员登录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 修改密码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010-83687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