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税收筹划实务:农业——车船使用税的免征和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的优惠
录入时间:2004-01-07
【中华财税网北京01/07/2004信息】 5.1.6 车船使用税的免征
对载重量不超过10吨的渔船和主要用于农业生产的拖拉机,免征车船使用税。
5.1.7 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的优惠
对农林、水利行业中的江河治理、灌溉工程、农田水利、水土保持、滩涂开发、
畜禽繁育场、渔港、渔业基地建设、农业、林业、水利技术推广,商品粮、棉、油基
地,防护林工程、森林保护、草场建设、气象、水文设施建设,调水、供水工程等投
资项目,适用零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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