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税收筹划实务:农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农业税的优惠
录入时间:2004-01-07
【中华财税网北京01/07/2004信息】 第5章 中国各行业的税收优惠政策
本章着重介绍中国各行业的税收优惠政策,采用我国目前通用的行业分类方法,
即农业、工业和科教文卫行业(亦称第三产业)进行分类介绍。并且单列出一节,概
括了专门针对外商投资企业的行业优惠政策,需要说明的是,由于我国目前正在将更
多的行业向外资开放,因此在涉及外商投资企业的问题时,最好参看一下《外商投资
产业指导目录》最新版本的内容(最新版本已于2002年4月1日生效)。
5.1 农业
5.1.1 农业税的优惠
1.对纳税人依法开垦荒地或者用其他方法扩大耕地面积取得的农业收入,从有收
入的那一年起,免征农业税1~3年。为了鼓励沿海地区围垦造田,对纳税单位围垦造
田免征农业税的年限原则上可延长一些,但最多不得超过5年。
2.对移民开垦荒地取得的农业收入,从有收入的那一年起免征农业税3~5年。
3.纳税人在山地上新垦殖或者新垦覆的桑园、茶园、果园和其他经济林木,从有
收入的那一年起,免征农业税3~7年。
4.对从农业科研机关和农业学校进行科学试验的土地上以及从零星种植农作物的
宅旁隙地上取得的农业收入,免征农业税。
5.纳税人因兴修水土工程而增加了产量和耕地面积的,其增产部分3~5年不计征
农业税。
6.对农民生产或生活有困难的革命老根据地,生产落后、生活困难的少数民族地
区,交通不便、生产落后和农民生活困难的贫困山区,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
府决定,可以减征农业税。
7.纳税人的农作物,因遭水、旱、风、雹或者其他自然灾害而歉收的,按照歉收
程度减征或者免征农业税。具体减免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8.对农作物良种示范繁殖农场,良种繁殖面积占农场总耕地面积70%(含70%)以
上的,全额免征农业税,良种繁殖面积在70%以下的,对繁殖良种的耕地免征农业税。
9.军队利用营房空地种植农作物的收入免征农业税。对军队从1961年起新开的荒
地暂不征收农业税。
10.军马场为解决饲料饲草利用国家划给的土地或征用土地种植农作物的收入免
征农业税。
11.部队在飞机场范围内,跑道以外空地上种植农作物的收入免征农业税,民航
机场可比照执行。
12.铁路局以养路为目的的林场及铁路员工(包括家属)纯为自己消费而耕种的
小块土地,免征农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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