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税收筹划实务:中国税收制度的最新变化——关税
录入时间:2003-12-30
【中华财税网北京12/30/2003信息】 2.3 中国税收制度变化趋势
加入WTO后,中国一方面需要根据WTO规则和中国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法律制度;
另一方面,需要对现存的各税收法律法规进行修改,其可能的变化趋势预测如下。
2.3.1 关税
人世后中国的关税制度将有3大变化:
1.按照承诺继续分步降低关税税率。从2002年起,中国将按世贸组织规则和中
国“入世”承诺,对税收政策进行调整。除调整关税外,中国还将对最惠国税率、协
定税率、特惠税率、普通税率等4个关税栏目进行改革。具体减让如表2.1所示。
表2.1 中国关于关税减让的承诺 %
年份 关税总水平 工业品平均 农业品平均
2000 15.6 14.7 21.3
2001 14 13 19.9
2002 12.7 11.7 18.5
2003 11.5 10.6 17.4
2004 10.6 9.8 15.8
2005 10.1 9.3 15.5
2006 10.1 9.3 15.5
2007 10.1 9.3 15.5
2008 10 9.2 15.1
2.全面实施WTO海关估价协议。中国已为全面实施WTO海关估价规则做好了立法
上的准备工作,具体的操作方法也正在研究制定之中。
3.按照非歧视原则在全关境内实行公平、统一的关税税率。在关税税率逐步降
低的基础上,分阶段地调整和清理减免税政策,完善纳税争议的申诉和复议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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