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税收筹划实务:中国税收制度简介——中国的涉外税收制度
录入时间:2003-12-30
【中华财税网北京12/30/2003信息】 2.1.2 中国的涉外税收制度
在中国已经公布的税收法律、条例中,明确适用于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或者
外国人的规定有14个: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2.《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
3.《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
4.《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
5.《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7.《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
8.《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
9.《城市房地产税暂行条例》;
10.《车船使用牌照税暂行条例》;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
12.《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
13.《屠宰税暂行条例》;
14.《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税条例》。
香港、澳门、台湾同胞和华侨投资兴办的企业,香港、澳门、台湾同胞和华侨,
纳税事宜参照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外国人的纳税规定办理。
增值税 房产税
营业税 财产税类 城市房
地产税
流转税类 消费税
遗产税
关税 (尚未开征)
企业所得税 车船使用税
外商投资企业和 车船使用牌照税
所得税类 外国企业所得税
中 印花税
国 个人所得税
税 行为税类 契税
制 资源税 证券交易税
体 资源税类 城镇土地 (尚未开征)
系 使用税 屠宰税
城市维护
建设税 筵席税
耕地占用税 农业税
特定目的税类 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 农业税类 牧业税
节税(已暂停征收)
土地增值税
图2.1 中国税制体系图
说明:
①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和农业税已经分别由全国人民
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法律。
② 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关税、企业所得税、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耕地占用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城
市房地产税、车船使用税、车船使用牌照税、印花税、契税、屠宰税和筵席税已经分
别由国务院制定行政法规。
③ 屠宰税、筵席税现由地方管理。征收与否,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
府根据当地具体情况自行决定;具体征收办法由省级人民政府根据国务院的有关规定
制定。
④牧业税由开征此税的省、自治区自行制定征收办法。
⑤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从2000年起暂停征收。
⑥遗产税、证券交易税目前尚未立法开征。
⑦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关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
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城市房地产税、车船使用牌照税、印花税、契税、屠宰税
和农业税适用于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或者外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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