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税收筹划实务 > 正文

企业税收筹划实务:中国税收制度简介——中国的涉外税收制度

录入时间:2003-12-30

  【中华财税网北京12/30/2003信息】 2.1.2 中国的涉外税收制度   在中国已经公布的税收法律、条例中,明确适用于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或者 外国人的规定有14个: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2.《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   3.《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   4.《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   5.《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7.《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   8.《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   9.《城市房地产税暂行条例》;   10.《车船使用牌照税暂行条例》;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   12.《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   13.《屠宰税暂行条例》;   14.《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税条例》。   香港、澳门、台湾同胞和华侨投资兴办的企业,香港、澳门、台湾同胞和华侨, 纳税事宜参照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外国人的纳税规定办理。            增值税           房产税               营业税     财产税类   城市房                          地产税    流转税类    消费税                          遗产税            关税           (尚未开征)              企业所得税          车船使用税                  外商投资企业和        车船使用牌照税    所得税类   外国企业所得税 中                        印花税 国       个人所得税 税                  行为税类  契税 制         资源税           证券交易税 体 资源税类   城镇土地           (尚未开征) 系         使用税             屠宰税           城市维护            建设税             筵席税          耕地占用税           农业税       特定目的税类 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 农业税类  牧业税            节税(已暂停征收)                    土地增值税                       图2.1 中国税制体系图 说明:   ①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和农业税已经分别由全国人民 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法律。   ② 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关税、企业所得税、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耕地占用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城 市房地产税、车船使用税、车船使用牌照税、印花税、契税、屠宰税和筵席税已经分 别由国务院制定行政法规。   ③ 屠宰税、筵席税现由地方管理。征收与否,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 府根据当地具体情况自行决定;具体征收办法由省级人民政府根据国务院的有关规定 制定。   ④牧业税由开征此税的省、自治区自行制定征收办法。   ⑤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从2000年起暂停征收。   ⑥遗产税、证券交易税目前尚未立法开征。   ⑦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关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 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城市房地产税、车船使用牌照税、印花税、契税、屠宰税 和农业税适用于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或者外国人。 (4)

会员登录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 修改密码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010-83687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