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资产重组中的税收筹划策略分析
录入时间:2003-09-12
【中华财税网北京09/12/2003信息】 资产重组的主要形式税收筹划包括:
一、企业分立中的税收筹划
1.企业通过分立使原本适用高税率的一个企业,分化成两个或两个以上适用低税
率的企业,使其总体税负得以减轻。但要均衡生产的规模效应等带来的机会成本和内
涵成本。
2.将特定产品的生产部门分立为独立的企业,以期获得流转税的税负降低。
3.对混合销售行为中通过分立实现税收筹划。
二、企业合并中的税收筹划
1.亏损结转的承继。公司合并的亏损承继结转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公司合并后,
存续公司或新设公司可以承继被兼并公司或原各公司的亏损,结转冲抵以后若干年度
的所得,直至亏损全部冲抵完才开始缴纳公司所得税。如果一个公司在某一年中严重
亏损,或一个公司连续几年亏损,公司拥有相当数量的累积亏损,那这个公司往往就
会被有大量盈利的公司考虑作为合并对象,以达到减少税负的目的。
2.支付方式的筹划。采用以现金或无表决权的证券(如信用债券)购买被合并公司
股票的方式,是应税合并。被合并公司股东收到合并公司的现金和债券被视为转让其
股票的收入,并由此会产生资本利得,被合并公司的股东要就其资本利得缴纳资本利
得税或所得税。以股票加现金换取被合并公司股票的方式,是部分应税合并。被合并
公司股东换取合并公司的股票被视为免税交易,而收到合并公司的现金则被视为处置
其部分股票的收人,要计算其部分处置利得,并就所得缴纳资本利得税或所得税。就
合并公司而言,通过股票换股票这种合并方式,在不纳资本利得税或所得税的情况下,
公司可以实现资产的流动和转移,企业所有者可以实现追加投资和资产多样化的目的。
兼并另一个公司采用以可转换债券换取被合并公司股票的方式,在税收上也有其
好处:一是公司支付的债券利息可以从应税所得中扣除,从而少缴纳公司所得税;二
是公司可以保留这些债券的资本利得直到这些债券转化为普通股票为止。由于资本利
得税的延期缴纳,公司可以间接节税。
3.税收优惠的承继。中国允许外商投资企业合并后可以有条件地承继税收优惠。
一方面是定期减免税优惠。合并后企业的生产经营业务符合税法规定的定期减免税优
惠适用范围,可以承续合并前的税收待遇。合并前各企业应享受的定期减免税优惠享
受期未满而且剩余期限一致的,合并后的企业继续享受优惠至期满。另一方面是减低
税率优惠。对合并后的企业及其各营业机构,可以根据其实际生产经营情况,依照税
法及其实施细则及有关规定,确定适用有关地区性或行业性降低税率,并按税法规定
划分计算相应的应纳所得税额。
三、企业清算中的税收筹划
企业清算中的税收筹划主要包括两方面:一是通过推迟或提前企业清算开始日期,
合理调整清算所得和正常经营所得,降低企业整体税收负担;二是将原有减免税到期
的企业消灭后,重新设立新的企业继续享受有关优惠政策。(l 2003 09 008 047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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