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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开发企业纳税筹划:耕地占用税纳税筹划空间——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和征收机关

录入时间:2003-05-20

  【中华财税网北京05/20/2003信息】 (四)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纳税人必须在经土地管理部门批准占用耕地之日起30日内缴纳耕地占用税。   (五)征收机关   耕地占用税由地方税务机关负责征收。土地管理部门在批准单位和个人占用耕地 后,应及时通知所在地同级地方税务机关。获准征用或者占用耕地的单位和个人,应 当持县级以上土地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向地方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土地管理部门凭纳 税收据或者征用批准文件划拨用地。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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