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税收筹划实务 > 正文

房地产开发企业纳税筹划:城市维护建设税纳税筹划空间——纳税人和征税范围

录入时间:2003-05-19

  【中华财税网北京05/19/2003信息】 第四节 城市维护建设税纳税筹划 一、城市维护建设税纳税筹划空间 城市维护建设税是国家对缴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实际缴 纳的“三税”税额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税。 (一)纳税人和征税范围 1.纳税人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纳税人是在征税范围内从事工商经营,并缴纳消费税、增值税、 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不论是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还是 其他单位、个人,只要缴纳了消费税、增值税、营业税中的任何一种税,都必须同时 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暂不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 2.征税范围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征税范围比较广。具体包括城市、县城、建制镇的范围,应根 据行政区划作为划分标准,不能随意扩大或缩小各自行政区域的管辖范围。        (4)

会员登录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 修改密码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010-83687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