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开发企业纳税筹划:纳税筹划基础知识——纳税筹划必须遵循成本效益原则
录入时间:2003-04-17
【中华财税网北京04/17/2003信息】 八、纳税筹划必须遵循成本效益原则
可以说,任何一项筹划方案都有其两面性,随着某一项筹划方案的实施,纳税义
务人在获取部分减轻税负利益的同时,必然会为该筹划方案的实施付出额外的费用,
以及因选择该筹划方案而放弃其他方案所损失的相应机会收益。当新发生的费用或损
失小于取得的利益时,该项筹划方案才是合理的,当费用或损失大于取得的利益时,
该筹划方案就是失败的方案。一项成功的纳税筹划必然是多种方案的优化选择。我们
不能简单地认为税负最轻的方案就是最优的纳税筹划方案,一味追求税收负担的降低
往往导致纳税人总体利益的下降。例如,某个体户从事生产经营必然要缴纳相应的流
转税和所得税,如果向他提供一份筹划方案,可以让他免予缴纳任何税款,只要他把
经营业绩控制在起征点以下就可以了,但这项纳税筹划方案是合理的吗?当然不是。
这位个体户的税收负担虽然为零,但其收益也受到了极大的限制,这种方案自然不是
令人满意的筹划方案。牺牲纳税人整体利益换取税收负担的降低明显是不可取的。
可见,纳税筹划和其他财务管理决策一样,必须遵循成本效益原则,只有当筹划
方案的所得大于支出时,该项纳税筹划才是成功的筹划。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