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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税与反避税实务全书:避税与反避税知识问答——如何利用转让定价进行跨国公司间的国际避税?

录入时间:2001-12-25

  【中华财税网北京12/25/2001信息】 答:这是国际避税中一种司空见惯的方式。 由于各国之间的实际税负存在很大差别,而跨越国界的货币在劳务交易中数额巨大, 所以购销价格的小量变动都会造成各国间不同企业在税负上的极大差异。转让定价就 是基于此而采用的避税方式。所谓转让定价,是指一个跨国法人内部具有独立法人身 份的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与子公司之间销售商品、提供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时, 人为确定的划拨价格不同于独立法人在国际交易中通常使用的市场价格。转让定价在 把资金、货物和劳务等由高税国转移至低税国方面起着重要作用,从而产生巨大的税 收影响。在国际贸易中,普遍接受的是按正常交易原则定价,在税务上所接受的是按 此原则确定的正常市场价格,即在类似的条件下参与交易,类似的独立各方所同意的 价格。但这样一种价格在现实中是很难实现的,加上转让定价的确定属跨国联属公司 内部的机密,从不向外泄露,因而很难防范或阻止联属公司之间人为地索要高价或定 低价,也无法查明其背离市场价格的程度。所以跨国法入借此避税并不特别困难,具 体手法有:①利用货物和劳务的转让定价及其中包含的公开的或隐蔽的价格折扣,把 高税国的利润转移至低税国。②利用贷款利息的制订,把高税国公司的利润转移到低 税国。③利用专利和专门知识的转让定价,转移高税国公司的利润。由于专门知识不 可比性,很难估计其成本,故很容易籍此避税。④利用租用、租赁和租购的订价避税。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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