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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税与反避税实务全书:避税与反避税知识问答——如何通过资金、货物和劳务的不转移实施避税?

录入时间:2001-12-25

  【中华财税网北京12/25/2001信息】 答:跨国纳税人在不把资金、货物和劳务 转移出高税国的情况下,同样可以实施避税。其主要手段是利用各国有关延期纳税的 规定,通过设在低税国的法人进行所得和财产的积累。延期纳税是指那些实行居民管 辖权的国家,在设于他国的子公司没有以股息等形式将其利润等收入汇给母公司之前, 对母公司征税时不包含国外的子公司的利润。之所以允许延期纳税,通常有两种解释。 从美国来说,允许延期纳税的目的在于支持美国企业在国外市场上的子公司。欧洲发 达国家则认为,允许延期纳税的规定,就为跨国纳税人在事实上没有转移资金、货物 和劳务的情况下,实施资金、货物和劳务的虚假转移或变相转移提供了机会,借以逃 避税收。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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