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税与反避税实务全书:新税制纳税知识问答(14)
录入时间:2001-12-26
【中华财税网北京12/26/2001信息】 42.企业的利息支出在税前扣除有哪些规定?
答:(1)企业在生产、经营期间,向各类银行、保险公司以及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从
事金融业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借款的利息支出,可以按照标准从收入中扣除。
(2)允许扣除的借款的利息支出,是指建造、购进的固定资产竣工投产后的各项货
款利息支出。
(3)企业除建造、购置固定资产,开发、购置无形资产,以及筹办期间发生的利息
支出以外的利息支出,包括企业之间相互拆借的利息支出。
(4)利息支出扣除的标准是:
①向金融机构借款的利息支出,按照实际发生数扣除;
②向非金融机构借款的利息支出,不高于按照金融机构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
的数额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
43.企业哪些公益、救济性捐赠可以在税前扣除?
答:企业通过我国国内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教育、民政等公益事业和
遭受自然灾害地区、贫困地区的捐赠,在年度应纳税所得额3%以内的部分,可以从收
入中扣除。这里所称的社会团体,包括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希望工程基金会、宋
庆龄基金会、减灾委员会、中国红十字会、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全国老年基金会、老
区促进会以及经民政部门批准成立的其他非营利的公益性组织。但企业直接向受赠人
给予的捐赠不允许扣除。
44.企业的哪些保险费支出可以在税前扣除?
答:(1)企业参加财产保险和运输保险,按照规定缴纳的保险费用准予扣除。但保
险公司给予纳税人的无赔款优待,应计入当年应纳所得额。
(2)企业按国家规定为特殊工种职工支付的法定人身安全保险费,准予在计算应纳
税所得额时按实扣除。
(3)企业按国家有关规定上缴的各类保险基金等,经税务机关审核后,在规定的比
例内扣除。
45.企业支付的固定资产租赁费税前扣除有哪些规定?
答:企业根据生产经营需要租入固定资产所支租赁费的扣除分别按下列规定处理:
(1)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而发生的租赁费,可以据实扣除。
(2)融资租赁发生的租赁费不得直接扣除。承租方支付的手续费,以及安装维修使
用后支的利息等可在支付时直接扣除。
46.企业的坏帐准备金和坏帐损失能否在税前扣除?
答:(1)企业按财政部的规定提取的坏帐准备金和商品削价准备金,准予在计算应
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2)不建立坏帐准备金的企业所发生的坏帐损失,经报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后,按当
期实际发生数额扣除。
(3)企业已作为支出、亏损或坏帐处理的应收款项,在以后年度全部或部分收回时,
应计入收回年度的应纳税得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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