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税与反避税实务全书:新税制纳税知识问答(10)
录入时间:2001-12-26
【中华财税网北京12/26/2001信息】 28.什么是营业税?
答:营业税是对在我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
和个人,就其取得的营业收入、无形资产转让收入或不动产销售收入征收的一种税。
营业税也属于流转税,目前它主要是对非有形商品(劳务)的经营活动课征,而有形商
品的生产经营活动则要缴纳增值税。
29.哪种情况下对纳税人兼营的应税劳务不征营业税而征增值税?
答:纳税人兼营应税劳务和货物或者兼营应税劳务和非应税劳务(加工、修理、修
配)的,应分别核算应税劳务的营业额和货物或非应税劳务的销售额。不分别核算或者
不能准确核算的,要对其提供的应税劳务与货物或非应税劳务一并征收增值税,不征
收营业税。纳税人兼营的应税劳务是否应当一并征收增值税,由国家税务总局所属的
征收机关确定。
30.纳税人兼有不同税目应税行为时如何缴纳营业税?
答:纳税人兼有不同税目的应税行为,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目的营业额、转让额、
销售额,并按各税目对应的税率分别纳税;未分别核算的,则应从高适用税率纳税。
31.营业税的免税项目有哪些?
答:下列项目免征营业税:
(1)托儿所、幼儿园、养老院、残疾人福利机构提供的育养服务、婚姻介绍、殡葬
服务。
(2)残疾人员个人提供的劳务,即残疾人员本人为社会提供的劳务。
(3)医院、诊所和其他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其中包括对患者进行诊断、治疗
和防疫、接生、计划生育方面的服务,以及与这些服务有关的提供药品、医疗用具、
病房住宿和伙食的业务。
(4)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提供的教育劳务,学生勤工俭学提供的劳务。这里所称的
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是指普通学校以及经地、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同级政府的行
政部门批准成立、国家承认学号学历的各类学校。
(5)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植保、农牧保险以及相关技术培训业务,家禽、
牲畜、水生动物的配种和疾病防治。其中,农业机耕是指在农业、林业、牧业中使用
农业机械进行耕作(包括耕耘、种植、收割、脱粒、植保等)的业务;排灌是指对农田
进行灌溉或排涝的业务;病虫害防治是指从事农业、林业、牧业、渔业的病虫害测报
和防治的业务;农牧保险是指为种植业、养殖业、牧业种植和饲养的动植物提供保险
的业务;相关技术培训是指与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植保业务相关以及使农
民获得农牧保险知识的技术培训业务;家禽、牲畜、水生动物的配种和疾病防治业务
的免税范围,包括与该项劳务有关的提供药品和医疗用具的业务。
(6)纪念馆、博物馆、文化馆、美术馆、展览馆、书画院、图书馆、文物保护单位
举办文化活动的门票收入,宗教场所举办文化、宗教活动的门票收入。其中:纪念馆、
博物馆、文化馆、美术馆、书画院、图书馆、文物保护单位举办的文化活动,是指这
些单位在自己的场所举办的属于文化体育业税目征税范围的文化活动,其售票收入,
是指销售第一道门票的收入;宗教场所举办文化、宗教活动的售票收入,是指寺庙、
宫观、清真寺和教会举办文化、宗教活动销售门票的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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