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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税与反避税实务全书:新税制纳税知识问答(7)

录入时间:2001-12-26

  【中华财税网北京12/26/2001信息】 16.什么是消赞税? 答:消费税是对特定消费品征收的一种流转税。与其他流转税一样,消费税也具 有税负转嫁性,即它的税款最终要通过价格转嫁到消费者身上,由消费者负担。但与 其他流转税相比,消费税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1)消费税征收范围较小,它只对消费课征,而且只是选择一部分消费品课征,并 不是对消费品普遍征税; (2)消费税只在生产、流通的某一环节征收,而不是在所有环节道道征税; (3)消费税既可以依据消费品的数量实行从量定额征收,也可以依据消费品的价格 实行从价定率征收。 17.纳税人生产哪些应税消费品可以从应纳消费税税额中扣除原料已纳的消费税 税额? 答:纳税人生产下列应税消费品可以从应纳消费税税额中扣除原料已纳消费税税 款: (1)以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烟丝为原料生产的卷烟; (2)以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酒和酒精为原料生产的酒; (3)以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纳税化妆品为原料生产的化妆品; (4)以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护肤护发品为原料生产的护肤护发品; (5)以委托加工收回已税珠宝玉石为原料生产的贵重首饰及珠宝宝石; (6)以委托加工收回已税鞭炮焰火为原料生产的鞭炮焰火。 已纳消费税税款是指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由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18.纳税人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是否应缴纳消费税? 答: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如果是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直接材料并 构成最终产品实体的,则不须缴纳消费税;但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如果是用于生产 非应税消费品,在建筑工程、管理部门、非生产机构、提供劳务,以及用于馈赠、赞 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奖励等方面的,则应缴纳消费税。 19.如何计算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的应纳税额? 答:(1)在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应纳税额时,一般要按照纳税人生产的同类消费 品的销售价格计算应纳税额。所谓“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是指纳税人或代收代 缴义务人当月销售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如果当月同类消费品各期销售价格高低 不同,应按销售数量加权平均计算。如果当月无销售或者当月未完结,应按照同类消 费品上月或最近月份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 当纳税人没有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时,则要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应给税额。 组成计税价格的计算公式为: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消费税税率 式中,成本指应税消费品的产品生产成本;利润指按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应税消 费品全国平均成本利润率计算的利润。 (2)在实行从量定额办法计算应纳税额时,以移送使用的应税消费品数量为依据计 算应纳税额。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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