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税与反避税实务全书:新税制纳税知识问答(31)
录入时间:2001-12-27
【中华财税网北京12/27/2001信息】 101.车船使用税的纳税人是如何规定的?
答:车船使用税的纳税人为在我国境内拥有并且使用车船的单位和个人。如有租
赁关系,拥有人与使用人不一致时,则应由租赁双方商妥由何方为纳税人。租赁双方
未商定的,由使用人纳税。对非租使用的车船,由使用人纳税。
102.车船使用税的征税范围有哪些?
答:车船使用税的征税范围包括在我国境内行驶的车辆和船舶。具体有:机动车
和非机动车。机动车包括乘人汽车、载重汽车、二轮摩托车、三轮摩托车;非机动车
包括人力驾驶车、畜力驾驶车和自行车。船舶包括机动船和非机动船。
103.什么是车船使用税的计税标准?
答:车船使用税的计税标准有三种:
(1)按辆计税,适用于乘人汽车、二轮摩托车、三轮摩托车和各种非机动车;
(2)按净吨位计税,适用于载货汽车、各种非机动船;
(3)按载重吨位计税,适用于各种机动船。
104.车船使用税的税率是如何规定的?
答:车船使用税采用定额税率。对车辆采用有幅度的定额税率;对船舶统一规定
分类分级的税率。
车船使用税的税率表如下:
车辆税额(税率)表(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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