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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税与反避税实务全书:企业进出口报关制度——国际组织和使领馆公用物品

录入时间:2001-12-27

  【中华财税网北京12/27/2001信息】 一、公用物品 公用物品是指执行职务直接需用的物品,包括家具、陈设品、办公用品和机动车 辆等。 二、按照国际惯例,给予外交礼遇 我国已参加《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和《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因此,对驻华 国际组织机构及领使馆的进出境物品,给予免验免税待遇。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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