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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税与反避税实务全书:最佳会计处理方案——企业所得税最佳会计处理方案(2)

录入时间:2001-12-19

  【中华财税网北京12/19/2001信息】 二、所得税核算的程序 所得税核算的复杂性,决定了所得税的核算应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取得有关的基础资料 1.损益表。损益表确定的利润总额作为纳税会计核算的会计收益。纳税所得的 确定就是以会计收益为基础的。 2.取得与纳税相关的实际资料。通常按会计收益的构成项目搜集,包括销售收 入、销售成本、期间费用、营业外收支等的实际发生额。这些资料反映的是纳税人的 实际情况。 3.取得与缴纳所税有关的标准资料。这实际上是税法对纳税所得的范围及标准 规定,它作为调整会计收益的标准。 取得上述资料的目的,是为确定差异做准备。 (二)调整有关项目 将取得的实际资料和标准资料进行对比,若二者不一致,产生差异。对于产生的 差异,首先要分析其性质,是属于永久性差异,还是属于时间性差异,然后分析差异 的金额;最后确定差异对会计收益影响的方向,并汇总计算纳税所得。 在进行调整时,应遵循下列原则: 1.只调整纳税所得,不必调整帐面记录。当会计收益与纳税所得不一致时,而 会计收益的确认符合会计准则的要求,则只须在计算应纳税款时,调整纳税所得,对 帐面记录不必进行调整。 2.调整纳税所得的同时,调整帐面记录。当会计收益与纳税所得不一致时,而 会计收益的确认不完全符合会计准则的要求,在调整的税所得的同时,也须按会计核 算方法的要求调整财务会计的帐面核算资料。 3.保证纳税调整项目的完整性。形成时间性差异和永久性差异的内容较多。纳 税人应逐一地查找,以免发生遗漏。调整时,还要注意某一项目造成的联锁反应,以 便一揽子调整,这样才能保证纳税所得的正确性。 (三)计算、缴纳和清算 根据调整后的纳税所得计算应纳税款,并按规定的纳税期限足额地缴纳,年终时 汇算清缴。对于应缴税款、已纳税款、汇算清缴税款都应按照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 地加以反映。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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