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税与反避税实务全书:进出口关税的节税方法——进口商品时的消费税节税方法
录入时间:2001-12-17
【中华财税网北京12/17/2001信息】 根据国务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
税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从1994年1月1日,对进口货物征收增值税、消费税。
工商统一税和特别消费税改为征收增值税、消费税对申报进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
的货物均应缴纳消费税。进口货物的收货人或办理报关手续的单位和个人,为进口货
物消费税的缴纳义务人。在实际执行过程中,海关是按照《海关进出口关税与进口环
节代征税对照使用手册》对进口货物征收消费税等。通过《进口环节海关税税目税率
(税额)表》,我们可以看到消费税高达45%的分类分项差别税率,决定了其在企
业的节税策划中占有重要的地位。特别是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人民的生活水平
有了很大的提高,消费层次趋向国际化,因此对进口消费品的需求日益扩大,特别中
国人一向有“崇洋”的心理,这就为我们进行有效地节税策划提供了必要条件。
首先,我们就进口货物消费税的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来看: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1-消费税税率)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税率
如果我们从少交税款的动机去进行节税策划的话,由于消费税税率对于具体进口
消费品是一定的,只能对计算公式中的分子进行策划。说到底就是要对关税的完税价
格进行策划,而为这一点我们在第三节中已做了详细的说明。所以,我们只要能够减
小分子,就可以减小组成计税价格,进而减少应纳税额,达到节税的目的。
另外,根据税法规定,如果存在下列情况,应按适用税率中最高税率征税:
(1)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应税消费品,即进口生产销售两种税率以上的应税
消费品时,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率应税进口消费品的进口额(销售额)或销售数量,
未能分别核算的,按最高税率征税。
(2)纳税人如将应税消费品与非应税消费品,以及适用不同税率的应税消费品
组成成套消费品出售的,应根据组合产制品的销售金额按应税消费品的最高税率征税。
例:某外贸公司进口化妆品的同时又进口护肤护发品,如果其不分别核算销售额
和销售数量,则海关在征收进口环节消费税时,则会按照化妆品的30%的最高税率
征税,这样,就加重了进口护肤护发品的税收负担。如果该公司将化妆品、护肤护发
品组成成套消费品进口报关时,则按此项成套消费品金额的30%的最高税率交纳消
费税税款。这就告诉我们,在进口报关时,必须注意进口消费品的组合问题,否则由
于不清,很有可能给你带来额外的税收负担。
另外,由于我国的税制改革刚刚开始不久,虽然新税制大框架已经建立,但是许
多具体的税种的设置及开征办法还很不完善,有些基本上还在延用原有的税收征收规
定和办法。进出口税收制度也一样,原有的工商统一税虽说已被取消,但新的税种
(增值税、消费税)的一些规定和执行办法或实施细则还没有以完善的形式出台,旧
的规定仍然有效并在执行,特别是外商投资企业的进口优惠政策,现在从法律效力上
讲依旧有效,这就要求相关企业能够充分利用新旧两套税制转换的短暂空隙,尽可能
地利用和享受优惠政策,在进口税上(即增值税、消费税)获取税收优惠,达到少交
或不多交税的效果,即节税效果。具体的优惠政策将在或已在有关章节讲到。
附一:进口环节消费税税目税率(税额)表
税目 征收范围 计税单位 税率(税额)
(一)烟 包括各种进口
1.甲类卷烟 卷烟 45%
2.乙类卷烟 40%
3.雪前烟 40%
4.烟丝 30%
(二)酒及酒精
1.粮食白酒 包括各种进口 25%
2.薯类白酒 酒类 15%
3.黄酒 吨 240元
4.啤酒 吨 220元
5.其它酒 10%
6.酒精 5%
(三)化妆品 包括成套化妆品 30%
(四)护肤护发品 包括各种金、银、珠 17%
宝首饰及珠宝玉
(五)贵重首饰及 10%
珠宝玉石
(六)鞭炮焰火 15%
(七)汽油 升 0.2%
(八)柴油 升 0.1%
(九)汽车轮胎 10%
(十)摩托车 10%
(十一)小汽车
1.小汽车汽缸容量 包括各种进口
(排气量、下同) 车辆
在2200毫升以上的 8%
(含2200毫升)
气缸容量
在1000-2000 5%
毫升的
(含1000毫升)
气缸容量
在1000毫升以上的 3%
2.越野车(四轮驱动)
气缸容量在 包括各种进口
2400毫升以上的 进口 5%
(含2400毫升)
气缸容量在
2400毫升以下的 3%
3.小客车(面包车)
气缸容量 22座以下
在2200毫升以上的 5%
(含2200毫升)
气缸容量在
2200毫升以下的 3%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94)095号关于调整金、银首饰消费税
纳税环节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金银首饰、以金银首饰为基底的包镀其他贵金属的首
饰,以及上述首饰的镶嵌首饰,免征进口环节消费税(海关总署文)
附二:金银首饰消费税税率调整麦
税则号列 货品名称 消费税税率
调前 调后
71131100 银制首饰,不论是否包镀 5% 免
其它贵金属或镶嵌宝石
7113190 黄金制首饰,不论是否包镀 5% 免
其它贵金属或镶嵌宝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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